馬鞍山注冊公司,馬鞍山公司注冊找普惠財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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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馬鞍山公司注冊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?公司應當按照何種程序減少注冊資本?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布時間:01-25 20:02 閱讀量:53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公司法第178條規定了公司減少注冊資本的問題。據此規定,公司需要減資時,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,而且減資后的注冊資本額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額。公司減少注冊資本的程序如下: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1)股東(大)會通過減資決議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由公司董事會提出減少注冊資本的具體方案,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按照特別決議程序通過決議,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以一般決議程序表決通過,修改公司章程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2)通知、公告債權人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,并于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,向債權人通知公司減資事項,以便其提出異議。債權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,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內,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3)變更登記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債權人在法定期限內對公司減資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,由公司向原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冊資本的變更登記,并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。股份有限公司還要公告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冊資本